刑事案件有幾個階段?經(jīng)濟詐騙罪特征有哪些?

發(fā)布時間:2023-07-03 11: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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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法制法律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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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jīng)濟詐騙案件多久能退贓

大家都知道,刑事案件通常是分為三個階段的,即公安機關的偵查階段、檢察院的審查起訴階段以及法院的審判階段。每個階段都有規(guī)定的辦案期限。例如偵查階段,這個期限通常是兩個月,但在案件滿足一定條件時,公安機關通常會提請上級檢察機關或省級檢察機關批準延長偵查羈押期限,每次可延長一至兩個月,通常最長偵查羈押期限為7個月。如有特殊原因也可無限延長偵查羈押期限,但需提請最高檢報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審查起訴階段通常為一個月,最多延長半個月,但可退回補充偵查最多兩次,退偵后審限重新計算。審判階段通常為兩個月,最長可再延期四個月。所以綜合三個階段辦案期限來說,一個刑事案件通常在5個月左右,三個階段最長可達到一年半左右。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jié)的案件,可以經(jīng)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七條

因為特殊原因,在較長時間內(nèi)不宜交付審判的特別重大復雜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延期審理。

二、經(jīng)濟詐騙罪特征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和他人的財物所有權。

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使用偽造、變造的委托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jié)算憑證進行詐騙活動,騙取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行為。

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個人和單位均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

主觀方面由故意構成,且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根據(jù)刑法典第194條第2款的規(guī)定,犯金融憑證詐騙罪的,依照第194條第1款票據(jù)詐騙罪的規(guī)定處罰。

三、使用偽造的信用證進行詐騙

規(guī)范的信用證有其固定的標準格式和內(nèi)容。偽造信用證,是指行為人采用描繪、復制印刷等方法,仿照信用證的格式、內(nèi)容制造假信用證的行為,或者以編造、冒用某銀行的名義開出假信用證的行為。偽造信用證的行為,包括從格式到內(nèi)容的全部偽造,也包括將通過其他渠道獲得的格式化信用證,偽造填充虛假內(nèi)容的部分偽造。偽造開證行時,詐騙行為人編造一個根本就不存在的銀行,或者假冒一個有影響的銀行開立假信用證。值得注意的是,偽造信用證并不構成信用證詐騙犯罪,只有使用偽造的信用證騙取他人財物的,才屬于詐騙犯罪行為。其使用偽造的信用證的來源,可能是自己偽造的,也可能是他人偽造的。對于使用他人偽造的信用證的,必須是明知信用證是偽造的而有意使用的行為,才構成詐騙犯罪。從司法實踐來看,使用偽造的信用證的方式一般有以下幾種:一是使用偽造的信用證與其他單據(jù)、文件相配合,向議付行議付、承兌、取款詐騙議付行的資金;二是進口商假冒開證行,向其通知行傳遞偽造的信用證,進而騙取出口商發(fā)貨,詐騙出口商的貨物,或者依照買賣合同的規(guī)定,以偽造的信用證詐取傭金質(zhì)押金履約金等;三是內(nèi)外勾結(jié)、詐取出口公司和國內(nèi)的供貨廠家的預付貸款或購貨款;四是利用偽造的信用證作抵押擔保,詐騙銀行或者其他公司、企業(yè)甚至個人的資金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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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刑事案件有幾個階段?經(jīng)濟詐騙罪特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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