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可以當做抵押物嗎?股權到底可以抵押還是質押?

發(fā)布時間:2023-05-09 1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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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可以當做抵押物嗎?

股權可以做抵押物,但是可以質押。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一)匯票、本票、支票;

(二)債券、存款單;

(三)倉單、提單;

(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五)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chǎn)權中的財產(chǎn)權;

(六)現(xiàn)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chǎn)權利。

股權到底可以抵押還是質押?

律師分析:

股權是質押。

抵押和質押同為擔保性的權利,抵押指的是將抵押物的占有進行轉移的行為,而股權屬于人身依附性的權利,是一種財產(chǎn)性的權利。股權的占有具有不可分割的人身依附性,因此,股權不能抵押。但是可以設定質押。股權質押,顧名思義,就是將公司的股權出質出去,所謂出質,“出”指的是向外,“質”指的是質押。出質的對象是公司的股權。指的是將股權作為擔保方式進行質押的行為。

設定股權質押的意義在于,以股權作為債權的擔保,股權質權人在其債權清償期屆滿沒有受償時,因債務人無法償還債務,質權人有權轉讓其所占有的股票、股份,通過股票、股權的轉讓變現(xiàn),并從轉讓價款中受償,使債權得到清償?shù)囊环N行為。所以,股權不能抵押,只能質押。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一)匯票、本票、支票;

(二)債券、存款單;

(三)倉單、提單;

(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五)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chǎn)權中的財產(chǎn)權;

(六)現(xiàn)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chǎn)權利。

第四百四十三條 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鸱蓊~、股權出質后,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xié)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標簽: 股權可以做抵押物嗎 股權可以當做抵押

   原標題:股權可以當做抵押物嗎?股權到底可以抵押還是質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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