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中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賀濤、翁孟群受賄、挪用公款、為親友非法牟利案|環(huán)球看點

發(fā)布時間:2023-04-27 17:3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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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7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賀濤、翁孟群受賄、挪用公款、為親友非法牟利案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賀濤、翁孟群及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公訴機關指控:1998年至2018年間,被告人賀濤、翁孟群分別利用擔任上海良友(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良友集團)黨委書記、上海振興糧油公司總經(jīng)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經(jīng)營活動等提供幫助、謀取利益,分別非法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667萬余元(以下幣種相同)、202萬余元。2002年至2018年間,賀濤、翁孟群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通過虛構貿易等形式,共謀或個人決定將公款挪用給相關個人使用,用于經(jīng)營活動,其中賀濤涉及7,800萬元、翁孟群涉及4.4億余元。2003年至2007年間,賀濤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授意翁孟群將良友集團下屬公司進口并可自行銷售的貨物,以境外采購價交由賀濤親友賀某對外銷售,還以明顯低于市場的價格將貨物銷售給賀某,使賀某非法獲利共計3,126萬余元。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賀濤、翁孟群的行為應以受賄罪、挪用公款罪、為親友非法牟利罪追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jù)。被告人對本案起訴指控的事實和罪名均無異議,辯護人主要針對被告人的犯罪數(shù)額、法律適用及量刑情節(jié)等發(fā)表了相應意見。

被告人家屬旁聽了庭審。合議庭將在評議后依法對本案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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