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樣的房子開發(fā)商應無條件退還定金給購房者?不買房了定金必須退回嗎?

發(fā)布時間:2023-05-10 16: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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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產(chǎn)業(yè)研究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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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樣的房子開發(fā)商應無條件退還定金給購房者?

我國《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22條規(guī)定: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開發(fā)商不得銷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預訂款性質(zhì)的費用。因此,如果購房者購買的商品房不符合銷售條件,而購房者已經(jīng)交納了“定金”,那么無論雙方是否約定“定金”退還事項,開發(fā)商都應無條件退還定金給購房者。

不買房了定金必須退回嗎?

1、如果僅僅是出于個人方面的原因,那么定金一般是不會退回的;

2、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購房者可以要求退還定金;

3、開發(fā)商不具備商品房銷售資格的,定金可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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