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期間屆滿后能否解除合同(保險糾紛的原因有哪些)

發(fā)布時間:2023-05-24 07: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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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期間屆滿后能否解除合同?

1、保險合同中約定的期限屆滿后,保險合同就會失效,保險合同的權(quán)利和義務(wù)就終止,是不需要解除的。

2、法律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條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據(jù)其性質(zhì)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保險糾紛的原因有哪些?

1、投保人對保險條款未加細讀即盲目投保。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被保險人理賠時最重要的依據(jù)。投保人投保前應仔細閱讀研究保險條款,尤其是限制投保人、被保險人權(quán)利或為投保人、被保險人設(shè)定義務(wù)的條款。否則,就有可能達不到保險的預期目的。

2、投保人對保險人變更保險條款未加注意繼續(xù)投保。保險合同訂立后,保險人在續(xù)保時會根據(jù)具體情況單方面變更保險條款,而投保人往往對此不加注意,從而給自己帶來不利的后果。

3、投保人瞞保、騙保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wù)。保險法明確規(guī)定,投保人在簽訂保險合同時必須恪守誠實信用原則,如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wù),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蛘咛岣弑kU費率的,保險人有權(quán)解除保險合同并拒付保險金。而實踐中,投保人瞞保、騙保的行為并不鮮見。

4、保險代理人不遵守代理職責違規(guī)操作。有的保險代理人為了攬取業(yè)務(wù),夸大保險功能,隨意承諾保險利益,誘使消費者投保,為日后的糾紛埋下了種種隱患。

標簽: 保險期間屆滿后能否解除合同 保險糾紛

   原標題:保險期間屆滿后能否解除合同(保險糾紛的原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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