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用地拆遷補償標準有哪些?臨時征用土地需要什么補償?

發(fā)布時間:2023-06-21 15:3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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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法制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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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用地拆遷補償標準有哪些?

1、臨時用地補償標準是按照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計算,以當地統(tǒng)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tǒng)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參考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損失費等。

2、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qū)片綜合地價確定。

第五十七條,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使用國有土地或者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批準。其中,在城市規(guī)劃區(qū)內的臨時用地,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城市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土地使用者應當根據土地權屬,與有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簽訂臨時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臨時使用土地補償費。

臨時征用土地需要什么補償?

臨時征地需要補償。政府因為建設需要臨時征用土地的,雖然是臨時性的,但是也需要給予被征用土地的人補償的。補償標準:

1、因工程施工需要,經批準臨時借地的補償,一般包括:青苗費、農作物年產值損失,還耕后地力恢復期的產值損失以及借地單位如無能力還耕的,還應根據耕地受破壞的程度,酌情支付還耕費。

2、工程施工借地的費用,統(tǒng)一以該地區(qū)的青苗補償費為一個計算單位,按借地時間長短分別予以補償。青苗費標準按現有的規(guī)定執(zhí)行。

3、臨時借用非耕地的按所在區(qū)(縣)青苗費減半補償,造成地上附著物損壞的按值計算。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

標簽: 臨時用地 補償標準 拆遷補償 法律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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