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民事訴訟案由有哪些?法院以案由錯誤駁回起訴怎么辦?

發(fā)布時間:2023-05-31 14:24:56
編輯:
來源:法律解答網(wǎng)
字體:

2020年民事訴訟案由有哪些?

1.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

2.姓名權糾紛

3.名稱權糾紛

4.肖像權糾紛

5.聲音保護糾紛

法院以案由錯誤駁回起訴怎么辦?

案由錯誤駁回起訴后,還可以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來申請再審處理,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 當事人對已經(jīng)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shù)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zhí)行。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nèi)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當事人不服不能上訴,只能向最高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

標簽: 2020年民事訴訟案由 民事訴訟案由

   原標題:2020年民事訴訟案由有哪些?法院以案由錯誤駁回起訴怎么辦?

>更多相關文章
最近更新